
目 录
章 总 则
二章 学校概况
三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四章 招生计划
五章 录取原则
六章 入学及复查复测
七章 收费标准
八章 助学金
九章 招生咨询与监督
十章 附 则
章 总 则
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暨南大学章程》,结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考核、综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4年普通考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二章 学校概况
四条 学校中文全称:暨南大学,简称暨大;英文全称:JINAN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JNU。
五条 学校标识码:4144010559。
六条 办学属:中央统战部直属全日制国综大学,中央统战部、教育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双”建设校,所华侨等学府。
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九条 录取批次:本科批、本科批。
十条 学校地址:
石校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
番禺校区: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兴业大道东855号阿勒泰保温护角专用胶
广园东校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377号
圳校区:广东省圳市南山区侨城东街6号
珠海校区: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前山路206号
十条 颁发证书:按国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暨南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就读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学院的学生,符双学位授予要求的将同时授予暨南大学和伯明翰大学学士学位。
三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十二条 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全校本科生招生工作,讨论和决定本科生招生重大事宜。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由校和校内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学校组建由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本科生招生委员会。本科生招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学校制定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决策招生重大事项等相关工作提出咨询意见与建议,并对本科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十三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的下,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十四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直辖市、自区)进行宣传的招生宣传组。招生宣传组负责协助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在各省(直辖市、自区)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工作。
四章 招生计划
十五条 学校在国针政策的指和中央统战部、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科学、稳定,结学校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兼顾地区平衡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学校分省分业招生计划、业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十六条预留计划使用:学校预留不过招生计划总数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解决考生服从调剂及考生同分同排位等需要增加计划录取的问题。
五章 录取原则
十七条 学校招生录取的投档比例视生源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平行志愿省份按1:(1~1.05)投档,非平行志愿省份按1:(1~1.2)投档。
十八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十九条 录取细则
()投档和业分档时认可各省(直辖市、自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加分,但原则上加分分值累计不得过20分,同考生如符多项加分投档条件,只取其中幅度大的项分值,具体参照各省(直辖市、自区)教育主管部门加分政策。所有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水平运动队招生。
(二)学业水平考试要求和各业选考科目要求,按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规定执行。在广东省,计入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中学业水平选择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中学业水平格考试科目须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三)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不设置业志愿差,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业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排位在前者优先录取;投档成绩相同但未提供排位的,依次按照考文化课成绩(裸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若以上排序均相同,参考业志愿排序,优先录取业志愿在前者。
当考生填报的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考生服从业调剂,调剂到未满额业;若不服从业调剂,将以退档处理。
(四)我校在内蒙古自区实行“分数清”的录取式,即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
(五)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学院设4个中外作办学本科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科学、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各业招生录取按照《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执行。联学院在考改革省份招收符业选科要求的考生,在非考改革省份招收理工类考生。录取要求如下:
1.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普通类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外语科目分数不低于科目总分的80;
凡报考并上线者,将按照学校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同意业调剂者,非改革省份在四个业范围内调剂,改革省份在业组内进行调剂阿勒泰保温护角专用胶,否则作退档处理。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学院只招收填报该学院各业志愿的考生;学生入学后如需申请转业,仅限在该学院四个业间进行。
(六)艺术类业录取:我校各艺术类业设有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达相应分数线者请放弃报考,否则将被退档。各业在所有招生省份均使用业术科省统考成绩,业术科成绩须达到格及以上,pvc管道管件胶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业在广东省招生要求术科成绩不低于250分。
各业依据各省规定和公布的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设如下录取规则:
戏剧影视演业:考生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的我校普通类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广东、湖南为普通类本科线,河南、四川、云南、陕西为普通类本科批线,山东为普通类段线,浙江为普通类段线)前提下,按考文化课成绩折分从到低择优录取。
动画业:考生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普通类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广东、湖南为普通类本科线,河南为普通类本科批线,浙江为普通类段线)前提下,按考文化课成绩折分从到低择优录取。
书法学业:考生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的艺术类业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前提下,按考生考文化课成绩折分从到低择优录取。
录音艺术业:考生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的我校普通类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广东、湖南、河北、安徽、广西为普通类本科线,河南、山西为普通类本科批线,山东为普通类段线,浙江为普通类段线)前提下,按考文化课成绩折分从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业:在广东省外,考生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类业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前提下,按业省统考成绩从到低择优录取;如省统考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考文化课成绩折分、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在广东省,考生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业术科成绩不低于250分前提下,依据考文化课成绩与术科成绩的成分从到低择优录取。成分=考文化课成绩×60+术科成绩×2.5×40。
以上按考文化课成绩折分择优录取的艺术类业如出现折分相同,则依次按照业省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以上业录取规则中的“考文化课成绩折分”为:考文化课成绩折分=考文化课成绩/普通类业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七)水平运动队考生,体育业全国统测成绩入围,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根据招生计划按体育业全国统测成绩从到低择优录取至体育教育业;如考生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我校普通批次(不包含各项计划批次)相关业在生源省份录取分数线下20分,则可按我校2024年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规定申请录取至其他普通业。多详情见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的2024年水平运动队招生相关规章制度。
(八)运动训练业、优秀运动员试入学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的录取,依照我校公布的相关录取规则及政策执行。具体办法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网站查阅相关规章制度。
(九)体育教育业,根据各省(直辖市、自区)投档规则出档后,以体育术科省统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各省(直辖市、自区)投档规则,则按照体育术科省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十)学校国项计划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相关文件进行,原则上考生考文化课成绩(裸分)不低于我校普通类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十)护理学业仅招收填报有该业志愿的考生。
(十二)护理学、运动训练、体育教育、艺术类(含戏剧影视文学)业考生,入学后不允许申请转业。
二十条 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 卫生部 残疾人联会关于印发<普通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业特点,临床医学(含校本部班、省二医班、圳班和全英语教学等4个业)、口腔医学、预医学、中医学、护理学、药学(含全英语教学等2个业)、中药学、生物制药等12个业盲、弱考生限报。
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盲、弱两项以考体检结果为准),对经复查业体检受限或不符入学标准者,依据学校相关政策转入不受限的低录取分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二十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直辖市、自区)招生部门统公布。我校的录取结果通过考生所在省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审核后,将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和“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布以供查询。
六章 入学及复查复测
二十二条 经本校普通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七章 收费标准
二十四条 学费:
()理工、外语、体育类业:6850元/生/学年;
(二)文史、财经、管理类业:6060元/生/学年;
(三)艺术类业:10000元/生/学年;
(四)医药学类业:7660元/生/学年;
(五)学院业:12000—18000元/生/学年;
(六)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学院业:100000元/生/学年;
以上所列收费标准若有改以当年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二十五条 住宿费:
1200—1800元/生/学年,按实际入住宿舍标准收费,多退少补。
八章 助学金
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了健全的学金体系,设有国学金、国励志学金、国助学金、在读生年度学金、项学金、社会学金等多项助措施,以激励学生好地完成学业。
二十七条 存在庭经济困难情况的学生,入学时请按照学校资助指引提出庭经济困难申请(保证申请情况真实,且需有申请者亲笔签名和有联系式),由学校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式予以资助,如国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助学金及临时困难补助等。
九章 招生咨询与监督
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式
咨询电话:020-85220130
奥力斯 保温护角专用胶批发 联系人:王经理 手机:13903175735(微信同号) 地址:河北省任丘市北辛庄乡南代河工业区
传真:020-85221340
电子邮箱:ozsb@jnu.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jn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b.jnu.edu.cn
招生微信公众号: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行政办公楼404室
邮编:510632
二十九条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考生、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20-85227073。
十章 附 则
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章程若与国和有关省(直辖市、自区)的相关规定不致,终以国和有关省(直辖市、自区)的规定为准。
三十条 本章程由暨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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